关于印发《门头沟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门头沟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门就发[2021]2号)文件精神,现将《门头沟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门头沟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门头沟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门头沟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门就发[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区“北京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门头沟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内在孵企业,且在孵企业注册地在门头沟区。
第三条 重点群体创业房租补贴
申请条件:在孵企业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出补贴申请。(一)企业为2019年1月1日之后新注册;(二)企业新注册经营满一年;(三)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1年以上;(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创业时身份为本区户籍的大学生、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本区户籍的重点群体但补贴年度内招用本区劳动力达到5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企业及其法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黑名单”。
补贴标准:企业享受的补贴标准为每年5000元,且补贴年度内每招用1名本区劳动力增加1000元(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本区户籍的重点群体,企业在补贴年度内招用本区劳动力5人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本区劳动力增加1000元),按年度最高补贴1万元(上一年度房租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房租费用给予补贴),最长享受三年。补贴年度已享受其他政策全额房租补贴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申请材料:企业提出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一)门头沟区重点群体创业房租补贴申请表(附件1);(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户口簙复印件;(三)重点群体按情况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系统查询)、农村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或系统查询)、退役军人(复员干部证、士官(士兵)退出现役证、转业证等);(四)企业上一年度完税证明材料;(五)上一年度企业招用本区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缴纳情况材料;(六)向所在孵化基地缴纳上一年度房租证明材料;(七)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各一份,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申请审批程序:企业应在自然年度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上一年度房租补贴,逾期不再受理。区人力社保局在受理之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材料不齐或信息有误的,退回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应补正的内容。符合条件的,将拟批准的补贴信息公示7天,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下达批复文件;有异议的,经核实后再提出审批意见。相应补贴资金根据财政资金拨付进度予以发放。
第四条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申请条件:在孵企业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出贴息申请。(一)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期间招用本区劳动力达到5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二)到期还本付息。
补贴标准:对企业享受市级政策贴息之后实际负担的利息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不予贴息。
申请材料:企业提出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一)门头沟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创业担保贷款合同复印件;(四)企业招用本区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缴纳情况材料;(五)到期还本付息银行对账单。上述材料各一份,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申请审批程序:企业应在到期还本付息之后一年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贴息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区人力社保局在受理之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材料不齐或信息有误的,退回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应补正的内容。符合条件的,将拟批准的补贴信息公示7天,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下达批复文件;有异议的,经核实后再提出审批意见。相应补贴资金根据财政资金拨付进度予以发放。
第五条 区人力社保局对申请、享受重点群体创业房租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冒领相关补贴的企业,区人力社保局将按资金申请渠道追回违规所得资金,企业不得再次享受各项区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于2022年6月15日发布,2022年7月15日起正式实施。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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