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头沟区高新产业青年人才保障租赁住房企业材料提交的通知
各高新企业:为深度融入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深入实施区委“人才队伍培育工程”,着力打造京西人才高地,持续为地区加速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现开展门头沟区高新产业青年人才保障租赁住房企业材料提交工作。
一政策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青年人才提供人才租赁住房,按照“免申即享、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实行。
青年人才房不支持调换租住人,且租期不得超过三年,期满后房源将被收回用于再次分配。
二资格条件
(一)高新产业青年人才需为在门头沟区注册纳税且在区实址办公的高新企业招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新企业范围包括: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等相当资格认证的企业;门头沟区人工智能、计算视听、心血管医疗药械三大产业清单内企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企业。)
(二)申请人为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两年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需取得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三)申请人需与用人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四)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子女在北京市内无住房,或在门头沟区无住房且住房距工作单位15公里以上。
三企业材料提交
请各有需求的高新企业根据所属产业及高新技术领域按照下表向对应的单位报送《青年人才保障租赁住房高新企业推荐表格》(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于7月22日(星期二)18:00前反馈至对应邮箱完成材料提交。
待企业审核工作完成,中关村门头沟园管委会将对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名单内企业可进行租住人材料提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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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门头沟园管理委员会 供稿:企业服务中心 撰写:李璠 审核:施闻捷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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