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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头沟区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的决策部署,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有效促进降本增效和货车新能源化,区委区政府立足我区区情区位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有关规定,本区自2025年12月15日起向新能源载货汽车提供通行便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区对无法办理北京市五环路内载货汽车昼运通行证,但对保障我区必要物资运输的、符合要求的新能源货车给予通行便利,设置办理我区货车通行证。
二、持本区货车通行证的车辆每日6-7时、10-16时、20-23时可在我区货车禁行范围内正常通行,每日23时至次日6时在我区通行的货车无需办理货车通行证,可正常通行。
三、申领我区货车通行证需满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要求,并报区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后向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交通管理支队申领。
四、存在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重大交通事故,违反货物运输安全规定,倒卖证件、证件使用效率低等违反证件使用规则,虚假填报信息等行为的单位,视情况核减发证数量。
五、本区货车禁行区域符合京交绿通发〔2024〕2号《关于本市五环路内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的通告》中的要求,持北京市五环路内昼运通行证的新能源货车无需办理本区货车通行证,可按规定正常通行。
六、本区将结合季节、重大活动等货运特点,动态调整发放规模上限和通行时段。
特此通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交通管理支队
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2日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交通管理支队 ??????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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