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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西智谷项目选取物业费评估公司比价公告
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京西智谷选定物业费评估公司项目进行比价,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京西智谷物业费评估。
采购方式:比价。
项目物业服务现状:京西智谷所含石龙阳光大厦、石龙创新大厦、石龙创业大厦。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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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二)最高限价:3.3万元。
(三)本次采购报价单位大于等于三家,方可启动比价评审环节,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少于三家时,重新进行采购询价。
(四)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
3.报价的潜在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次采购特定资格:报价的潜在供应商的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具备物业服务评估监理。
6.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关技术人员、技术实力等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询价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7月22日 至 2024年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高科大厦3号楼6层604室。
四、报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高科大厦3号楼6层604室。
五、开启
同提交报价文件截至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高科大厦3号楼604室。        
联系方式:郭阅兵 电话:13810045677


石龙公司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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