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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北京龙涧矿泉饮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审计单位比价公告
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拟将北京龙涧矿泉饮料有限公司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根据公司《第三方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就本次转让事项选聘审计公司,选聘方式为比价,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龙涧矿泉饮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审计。
采购方式:比价。
标的企业现状:正常经营。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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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二)最高限价:1.5万元。
(三)本次采购报价单位大于等于三家,方可启动比价评审环节,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少于三家时,重新进行采购询价。
(四)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具备国有资产、股权挂牌转让的审计资格。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具有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且与审计对象相适应的资质;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审计的政策,履行法定职责,审计机构和参与审计项目的注册资产审计师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五)具有与审计对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六)与经济行为相关当事人无经济利益关系;
(七)报价的潜在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与北京龙涧矿泉饮料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公司存在利益关联关系,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关技术人员、技术实力等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询价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1月12日 至 2026年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高科大厦3号楼5层502室。
五、报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高科大厦3号楼5层502室。
六、开启
同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高科大厦3号楼502室。        
联系方式:赵向辉
电话:010-60863087,13240208289


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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